格爾木市“十三五”1.6MW村級扶貧電站項目通過州級驗收
光伏產業(yè)網訊
發(fā)布日期:2019-06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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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爾木市“十三五”1.6MW村級扶貧電站項目通過州級驗收。
記者從市農牧和扶貧開發(fā)局獲悉,我市“十三五”1.6兆瓦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項目通過州級驗收。
該項目位于格爾木市東出口光伏產業(yè)園區(qū),距離市區(qū)約25公里,總用地規(guī)模2.5596公頃(合38.43畝)??傃b機容量為1.6MW,共4338塊370Wp單晶硅組件,建設10kV開關室、值班室各一座。組件陣列采用豎向雙排板的布置方式,全站共計31臺50kW組串逆變器。新建上網線路采用架空線路的方式,由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海西供電公司負責投資建設,該工程于2018年10月7日動工建設,12月8日并網發(fā)電。項目集中建設的16個貧困村光伏扶貧項目總投資1096萬元,均為省級專項資金。全市2018年16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由市農牧和扶貧開發(fā)局、格爾木扶貧項目開發(fā)有限公司牽頭建設,產權歸16個貧困村所有。
記者了解到,該項目收益分配以光伏扶貧項目并網發(fā)電之日起計算,截至今年6月11日,項目發(fā)電89萬千瓦時,產生扶貧效益57.85萬元。村級光伏扶貧項目收益形成的各村村集體經濟,其使用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、透明”的原則,用以支持壯大村集體經濟以及公益性崗位扶貧、小型公益事業(yè)扶貧、獎勵補助扶貧等。市農牧和扶貧開發(fā)局將依據《格爾木村級光伏扶貧項目收益分配實施細則》,統(tǒng)籌收益兌現,加強過程管制,對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對象實施動態(tài)調整。